近年来,高密市积极实施“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机制,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平台共建、服务融合、合作共赢,把农民增收致富融入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探索了一条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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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合作组织,培育壮大新型经营服务主体。高密市整合涉农服务资源,建立健全有利于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从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为此,高密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四社共建”工作的文件,并全力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10月,高密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由市供销合作社协调,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落实生产托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生产托管服务水平、生产托管提质扩面、延伸生产托管服务链条等四项工作。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先后承接了3000多万元的生产托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在政府主导下,高密市积极与社区合作,引导和发动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吸纳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并纳入供销合作社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337家、合作社联合社16家,入社社员达2.7万户;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交叉任职干部22名。通过交叉任职,优化了村“两委”班子结构,带动了全市“双高双强”型村级班子成长壮大,基层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系统集成,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社共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集成创新工程,它不仅仅是四方共建主体作用的积极发挥,也是部门政策资源的联合发力。
基于这一认识,高密市在横向上,将农业农村、粮食、气象、金融等涉农部门的服务网点分批进驻到为农服务中心,搭建起供销合作社为“1”、涉农部门为“N”的“1+N”协同为农服务平台,合力推进以“四社共建”为抓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目前,全市系统建成为农服务中心30处、特色项目26个,年经营额9600多万元;已有6个镇街区农口站所进驻当地为农服务中心,4个社区进驻非镇街区驻地为农服务中心。
纵向上,高密市社与省社共同注资成立山东鲁供瑞诚农业服务公司,以此为龙头,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各级供销合作社“层级联动”,共同开展以全程生产托管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矩阵式”管理运营机制,有效实现了管理要素有机结合,推动了资源配置最优化。
补齐金融短板,打造协同为农服务强力。为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高密市社与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在为农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站11处,举办社企对接、产品推介会议13场次,开展收付、结算、网络融资等服务,累计为103家合作社发放“强村贷”3200万元,这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社员提供“最基础、最直接”的金融服务,满足了农民生产经营活动中“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实施“四社共建”以来,高密市社的服务公司共为农民合作社及社员担保贷款650万元。
“四社共建”让村集体和农民都获得了可观收益。目前,高密市“四社共建”示范点已达8处,共建村有267个,累计为村集体增收1100万元。(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都镇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