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消费者起诉直播间售假 法院为何判决商家不用赔
当下,在直播间购物已成大家司空见惯的消费行为。杨先生在一个直播间里购买了6万余元的珠宝玉石,收到货后,他认为这些货品并非天然材质,遂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这些珠宝玉石确非天然材质。在未退还商品的情况下,杨先生将直播卖货的珠宝公司告上法庭,因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珠宝公司售假,也无实证证明其存在虚假宣传,诉讼请求被驳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案情 诉称在直播间买到假货
2021年11月,杨先生在一个网络购物平台观看某珠宝公司的直播,禁不住主播生动介绍的吸引,他陆续购买了玉石手镯、项链、珠宝、水晶等物品。
然而,收到货物后,杨先生认为其收到的玉石手镯、项链、珠宝、水晶等货品和主播在网页图片上介绍的颜色、质地均不一样,对货品真伪产生了深深怀疑。
思来想去,杨先生很不放心,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购买的玉石手镯等货品进行鉴定。果不其然,鉴定结论显示,杨先生购买的商品均为水晶处理、塑料、大理石处理、硅化玉处理、仿苏纪石等材料加工而成的。
鉴定结果一出,杨先生坐不住了,认为收到的货品与珠宝公司直播时介绍及网页上宣传的完全不一样。盛怒之下,杨先生将网络直播的珠宝公司起诉至禄劝县人民法院,认为该公司隐瞒商品真实材质,向自己出售仿制品,属欺诈行为,严重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珠宝公司退还货款6万余元,并支付4倍赔偿金、鉴定费等。
判决 消费者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法庭上,珠宝公司提出,杨先生并不是真正的消费者,其购买商品的目的是用于再次销售经营,或以“职业打假”的方式赚取高额赔偿金。
珠宝公司直播人员提出,自己在直播间讲解时从未表述过所售商品为天然材质,其出售的商品均为工艺品而非仿制品。更重要的一点,杨先生始终没有向珠宝公司退还其购买的争议商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仅从杨先生提供的“商品订单”及“检验证书”等证据看,只能证实双方存在商品交易、交易数量和商品的真实材质等情况,其余关于如何认定该商品系假货及珠宝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证据,杨先生没有提供证实。另外,截至开庭,杨先生并未向珠宝公司退回争议商品,说明其认可了商品质量。
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作出判决,驳回杨先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00余元由杨先生承担。
释法 不退货行为表明 消费者认可商品质量
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杰认为,合法的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杨先生观看直播间的商品宣传后,下单购买商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价款,完成了商品交易,双方买卖合法有效。
杨先生未将商品退回珠宝公司,说明其认可所购买商品的质量。这种情况下,其要求退款并赔偿,不符合消费者日常交易习惯。
此类消费纠纷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白杰建议消费者,发生消费争议,应积极联系商家进行退款退货,当争议在所难免,要注重搜集证据,提供有效的实证,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姜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