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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春以来,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和高发势头,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强辖区“断卡”犯罪线索核查摸排,持续加大对电诈犯罪嫌疑人及网上在逃人员的追捕力度,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又成功规劝两名“帮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为“断卡”行动再添战果。
近日,刑警大队在对涉诈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辖区付某武、沈某香因涉嫌“帮信”犯罪分别被甘肃省张掖市、甘肃省临夏市警方列为网上在逃、追逃人员。获悉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二人行踪进行分析研判,在掌握付某武、沈某香二人及其亲属的的联系方式后,办案民警积极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沟通,细心规劝,讲明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消犯罪嫌疑人的思想顾虑和侥幸心理,耐心劝解其投案自首。经过反复多次的思想工作,劝投工作,付某武、沈某香二人于近日主动到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出售银行卡为电信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犯罪事实。
目前2名“帮信”犯罪嫌疑人均移交相关办案单位。
1.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是公安部在2020年针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专项行动。“断卡行动”打击的行为主要有:向他人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等行为。
2.什么是“两卡”?
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互助警方提示: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对公账户,一旦丢失,请及时挂失、补办、更改密码。
原标题:《投案自首!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断卡”行动再添战果》